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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仅一家医院获批器官捐献机构
2012-9-5   浏览:2683次     上一条  下一条

器官捐献流程

      中国公民逝世后的器官捐献工作按照捐献过程和主要内容共分报名登记、捐献评估、捐献确认、器官获取、器官分配、遗体处理、缅怀纪念、困难救助等8个重要环节。
      1.捐献登记
      捐献者可以自己或通过器官捐献协调员填写《中国人体器官捐献自愿书》,以书面形式向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表达器官捐献意愿,在征得配偶、成年子女、父母等亲属的同意后,相关工作人员会将有关资料录入中国人体器官捐献自愿者登记管理系统,并保密。
      2.确认捐献
      已办理捐献登记,因意外事故或疾病,达到潜在捐献状态时,由捐献者配偶、成年子女或父母等直系亲属填写《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确认器官捐献。
      3.器官获取
      已办理确认捐献登记的患者,经所在医院确认已经死亡后,器官捐献协调员将捐献者的相关信息报送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由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通知器官获取组织获取器官。器官捐献协调员见证获取过程,只摘取捐献者同意捐献的器官或组织。
      4.器官分配
      省级人体器官专家组根据器官分配与共享原则对捐献器官进行分配。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对器官捐献、分配的过程进行见证,以保证其公正、公平。
      5.遗体处理
      器官捐献者完成捐献后的遗体,由医院进行符合伦理原则的医学处理,恢复遗体原貌。对于有遗体捐献意愿的捐献者,由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联系遗体接收站接收;对于没有遗体捐献意愿的捐献者或不符合接收条件的捐献者,由医院移交其家属,并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6.缅怀纪念
      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规划建立纪念碑、纪念林、纪念馆或纪念网站等,缅怀和纪念器官捐献者,并为捐献者家属提供缅怀亲人的场所。
      7.困难救助
      对家庭贫困的捐献者家属进行困难救助。由家属提出申请,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核实后给予一定的困难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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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红十字会

                主办

陕西省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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