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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第一批器官捐献协调员李翠英: 爱在死生转换间
2012-9-4   浏览:2965次     上一条  下一条

器官捐献 李翠英 器官捐献协调员

签捐献协议时,通常都要面对呼天抢地的家属。李翠英(左一)也害怕自己无法坚持下去。

本报独家专访湖南第一批器官捐献协调员李翠英 

爱在死生转换间

作为一名器官捐献协调员,她总会被一些人当作买卖器官的“坏人”,被呵斥、被怒骂、被敌视;同样,因为这份工作,她也成为一些陌生人生命中的“贵人”,被感恩、被信任、被需要。 

2年来,她就在这种误解和信任交织的道路中行走,一次又一次把自己当作别人坏情绪的垃圾站,却将自己最真诚最美好的一面展现给了别人。 

她就是李翠英,湖南省红十字会首批60名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中的一个,一个29岁,有着3岁孩子的年轻妈妈。从2010年6月湖南被纳入全国首批11个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地区至今,全省已有33人捐献器官,救助了65名肾病患者、肝病患者13人。其中,她协调成功的捐献者达22人,占总数的66%。

“不忍见病人等不到器官移植而绝望死去” 

约李翠英采访真费了一番折腾。因为她确实很忙。最终在通了近10次电话和短信后,8月23日凌晨1点半,她回了记者短信,约在第二天下午面谈。“真是不好意思,那么晚才给你们回复。”一见面,李翠英就向记者解释,昨晚又去见了一位器官捐献者家属,协调沟通到了晚上1点多才回家。

眼前的80后妈妈,清秀瘦小,记者很难想像,这样的辛苦对她来说,已经是家常便饭。8月17日下午3点,她从长沙赶去永州蓝山县一位意向器官捐献者家庭,第二天凌晨2点多把病人转到长沙治疗;8月20日晚上10点,她从长沙赶到怀化某医院,来不及吃晚饭,与意向器官捐献者家庭进行了连续4小时沟通,最终在凌晨6点多协调成功。“我真的要感谢我的家人,他们能够包容我,让我能够没有后顾之忧。”要知道,李翠英的孩子也才3岁,丈夫工作也很忙。

那她当初怎么就选择去做一位如此辛苦却又没有收入的苦差事呢?2010年,李翠英还是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器官移植科的一名护士。科室里都是一些等待移植器官的病人。李翠英看到不少病人因为等不到合适的器官移植最后绝望地死去。

“他们很可怜。”李翠英眼中闪烁着泪光。

“器官捐献对于捐献者来说是自救也是救人,自救是让自己的生命在另一个身体上延续,救人是让受捐者有再一次活下去的希望,我要做的就是帮助他们。”

前面提到的永州蓝山县这位捐献者的母亲就说:“希望孩子生命还能在世上延续!这样我就知道,他还没有死。”而怀化这位捐献者最终救助了长沙、常德、浙江的三个需要器官移植的患者。

“最大的困难是被误解为买卖器官、不尊重死者”

从事这项工作后,李翠英发现,最困难的不是时间——根据我国自2009年启动的心脏死亡器官捐献工作(简称DCD)规定,心脏死亡后宜尽快进行器官移植工作,否则,器官就会衰竭而没有任何意义——时间只是辛苦而已,最困难的是误解,是观念的落后。

不说有家属误解,甚至有医生都误解她是器官买卖者而提防她。今年有一次李翠英去湘潭某医院协调某病人器官捐献,该医院的科室负责人,甚至主管副院长都不相信她,不让她和专家去见病人,而且让她找省卫生厅的领导给他们打电话以证实她的身份。医院科室负责人很直白地说“我就是担心你是来买卖器官的”。

还有一种传统的观念就是,“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以前古人剪发都算大不敬,人去世后落个全尸自然也成为大家默认并遵守的世俗观念。因此,对于器官捐献,往往“闻之色变”。实际上,器官捐献并不是人们想像中的开膛剖肚,它就跟人生病做手术成功一样,没有那些血腥。 

但由于每一次协调工作都是家属正要失去亲人的最悲痛时刻,自然不招人待见。“你这个妹子怕是有点宝吧!你赶紧走!”李翠英不愿意说起那些更难听的拒绝的话。“一开始就反对的最后捐献成功的,几乎没有。”李翠英无奈地表示,“协调”在某些场合毫无意义。最后,李翠英总结出了一条经验,家属没有表态或者部分家属同意,部分不同意,“这样的情况,协调成功的几率比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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