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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更多生命焕发新生 13人组团登记人体器官捐献
2020-11-17   浏览:4652次     上一条  下一条


   器官捐献,是一项生命延续工程,诠释的是一种生命大爱。遗体器官捐献,生命精彩谢幕!在自己去世之后将器官捐献出来,让生命以另一种形式绽放,无论是去帮助他人,还是促进奉献医疗事业,都是一件功德无量的事情。

  >>让生命在大爱中延续
  一人登记器官捐献后
  志愿者团队和朋友接龙表达意愿

   63岁的邱华是陕西省慈善协会爱心大姐志愿者团队的队长,这个志愿者团队成立有10年了,最初只有七八个人,后来就像滚雪球一样,加入进来的人越来越多,现在有1000多人。
   “我们是草根的纯公益,来自各行各业,年龄最大的77岁、最小的四五十岁,主要是山区助学、助残、助老、大病救助等,一个月至少有20天在做公益。”邱华说,作为团队发起者和队长,自己退休前是一所民办学校的办公室主任,关注山区留守儿童,并资助了其中两名。汶川地震时,她在唐都医院做志愿者;玉树地震时,她在交大二附院做志愿者;甘肃岷县地震后,她赶了过去,在帐篷学校照顾孩子、发放物资……“从这些志愿活动中,我收获到的是快乐。”
   希望生命得到延续。11月12日上午,邱华前往陕西省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进行器官捐献志愿登记,志愿捐献的器官包括眼角膜及其他组织。当天,邱华就拿到了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颁发的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证书。她把自己捐献的事情发在朋友圈后,爱心大姐团队的其他成员看见后纷纷询问流程,并表达了捐献意愿。
   见询问的人多,邱华就在微信群里发了接龙的消息:“弘扬人道,彰显博爱,崇尚奉献。器官捐献,生命永续……让更多生命焕发新生!捐献器官自愿报名,不要勉强接龙……”志愿者团队的队员们踊跃报名,还有她身边的朋友也报名参加,“我让大家慎重考虑报名,并征求家人意见。大家的举动让我很感动,感谢他们的大爱之举!”

  >>生命因捐献而美丽
  得知许多患者在等待中去世
  志愿者抹起了眼泪

   大家约好11月16日上午10时在西安市未央路上的陕西省红十字会门口集合。大家到齐之后,邱华带着13人前往陕西省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签署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表。
   在签署之前,陕西省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主任苏晓东给大家详细讲述了捐献器官的意义。他说,我国每年器官衰竭患者约150万人,每年有近30万患者需要进行器官移植,而实际情况是每年仅有1万人能够接受器官移植,供需比高达1:30,远远不能满足临床移植需要。当苏晓东提到“人体器官来源不足,已严重制约了我国人体器官捐献移植事业,许多患者在等待器官移植过程中不幸去世”时,有志愿者开始抹起了眼泪。
   介绍完情况后,苏晓东还现场回答了志愿者们的疑问,有人问,“我只愿意捐献某一种器官,其他器官会被摘取吗?”苏晓东说,愿意捐献器官的人,可在器官捐献登记表上表明自愿捐出的器官种类,在捐献手术进行前,捐献志愿者家属需签署一份知情同意书,再次明确捐献的器官或组织,医生会严格按照捐献意愿摘取器官。
   还有人问,是否可以指定捐献给某位特定人员?苏晓东解释,器官捐献是大爱的表现,每一个生命都是可贵的,移植时需要考虑诸多的因素,如组织基因的分型及血型等,捐献给谁最合适,应当按照器官分配与共享原则来进行。

  >>给他人希望,让生命绽放
  志愿捐献者已经过家属同意
  有人还是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

   “如果有用的器官能捐献给需要的人,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签署完登记表后,51岁的王建峡说,在来之前,她和家人都商量过了,家人完全支持她的决定。
   邱华说,本来爱心大姐团队有17人都要来签署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表,另外4人临时有事,改日再来。
   华商报记者注意到,来签署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表的,还有此前进行过造血干细胞血样采集,已成为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志愿者的爱心人士。45岁的宋君明是一名自由职业者,2007年在小寨采集血样,加入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一直在等待配型成功,“做公益让我觉得人生更加有意义。”
   尽管此行一共有13个人一起前来填写了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表,但可能因为平时一直在忙于公益事业,他们有的人并不愿意多透露自己的身份信息,认为这只是他们在公益路上的一次常规举动。
   苏晓东介绍,目前,陕西省捐献器官志愿者有近6万人,器官捐献成功的有1257人,有3600多位器官衰竭患者得到了移植,“对他们的这种爱心行为致以敬意,希望有更多的人关心、关注陕西省器官捐献移植事业,为更多的患者奉献爱心。

  
人体器官捐献流程是怎样的?
   很多爱心人士想知道人体器官捐献的流程是怎样的?16日,华商报记者从陕西省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了解到以下信息:

  表达意愿

   有意愿的市民可书面表达器官捐献意愿,并征得配偶、成年子女、父母等亲属的同意。

  确认捐献

   确认已办理捐献登记,因意外事故或疾病,达到潜在捐献状态时,由捐献者配偶、成年子女或父母等直系亲属填写《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确认器官捐献。

  信息报送

   已办理确认捐献登记的患者,经确认已经死亡后,器官捐献协调员将捐献者的相关信息报送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由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通知器官获取组织获取器官,器官捐献协调员见证获取过程,只摘取捐献者同意捐献的器官或组织。
  分配原则

   省级人体器官捐献专家组根据器官分配与共享原则对捐献器官进行分配。器官捐献者完成捐献后的遗体,由医院进行符合伦理原则的医学处理,恢复遗体原貌,对于有遗体捐献意愿的捐献者,由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联系遗体接收站接受,对于没有遗体捐献意愿的捐献者或不符合接受条件的捐献者,由医院移交其家属并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纪念及救助

   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规划建立纪念碑、纪念林、纪念馆或纪念网站等,缅怀和纪念器官捐献者,为捐献者家属提供缅怀亲人的场所。对家庭贫困的捐献者家属进行困难救助。由家属提出申请,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核实后给予一定的困难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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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红十字会

                主办

陕西省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

地址:西安市未央路123号
邮编:710018 电话:(029)-86527782 传真:(029)-86515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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