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林区迎来第100位遗体器官捐献登记者
2018年4月8日,清明节后的收假第一天,便迎来了碑林区红十字会第100名遗体器官捐献登记者68岁的文艺路环卫所退休职工左建平先生。他一进单位门就询问都能捐献什么,我询问过他的年龄后,说65周岁以上只能捐献眼角膜和遗体,他面色略显遗憾,但立马说:“没关系,只要有用能用上,能捐什么都行。”
在随后的聊天中,了解到左先生能有捐献的想法是很久前看过报道,了解到邓小平同志要求不搞遗体告别仪式,家中不设灵堂,并捐献了角膜解剖,将遗体捐献供医学研究,不留骨灰,把骨灰撒入大海……他说,作为一位伟人都能如此,自己更是想通了身后事,直到昨天看到了关于清明节缅怀遗体器官捐献者活动的报道,他知道他的心愿终于可以实现了,作为一名退伍49年有余的老兵,他说在退伍即将50年的特殊日子,做遗体器官捐献登记是送给自己最好的礼物,他还会在不久后的战友聚会上,呼吁更多战友加入遗体器官捐献行列中来。作为我区文艺路街道环卫所的退休工人,年轻时,将自己的青春与汗水挥洒在了西安建设的环卫事业,现在退休了,希望用登记遗体器官捐献的奉献精神,让自己在退休生活中继续发光发热,让新的殡葬理念,使未来的西安环境得以提升,用实际行动收获新时代新荣光。
当得知自己是碑林区红十字会第100名登记者时,左先生很是荣幸,专职副会长张宽利为左先生诵读并颁发遗体器官捐献荣誉证书及红十字纪念品,代表碑林区红十字会送上感谢及诚挚的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