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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首例人体器官捐献成功
2014-8-25   浏览:2109次     上一条  下一条

中新网贵州频道(周娴)2014年8月23日下午,贵州省首例人体器官志愿捐献在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顺利完成。

 

  2014年8月10日,是桐桐因脑肿瘤复发住院的第二天,她的父母深知孩子的病情无力回天,便主动联系了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的器官捐献协调员小段,她母亲告诉小段医生,2年前,桐桐的颅内肿瘤在北京天坛医院手术,术后医生即告诉她父母肿瘤没有切干净,以后会复发,需要有心理准备。此后她的父母多次在各大医院就诊,都没有能缓解她的病情。在北京,她的父母通过接触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对器官捐献有了一定的了解,便有了如果万一不行了要捐献器官的想法,考虑人如果不在了,将志愿捐出其器官,让她能用的器官帮助其他人,也是换一种方式活着。

 

  2014年8月23日,小桐桐的生命进入最后时刻,所有的抢救措施都失败,只能依靠呼吸机及药物维持其生命体征,经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器官获取组织严格评估后,在贵州省红十字会和遵义市红十字会的共同见证下,填写了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8月23日下午,还有6天就是8岁生日的小女孩桐桐最终没能战胜病魔,永远的闭上了眼睛。在桐桐停止了心跳、呼吸后,省红十字会、市红十字会和遵医附院医护人员为小桐桐举办了简短的遗体告别仪式。随后,医护人员遵循家属意愿,将小桐桐的器官成功取出,她的器官将通过器官捐献与分配系统捐赠给全国多地的患者。

 

  与亲人永别,每个人、每个家庭都充满了悲痛,但面对无法挽救的生命时,捐出器官让桐桐的生命换种方式继续活下去是她父母的愿望,也是对桐桐寄托哀思的最好方法,桐桐捐出的两个肾脏、一个肝脏挽救了三个人的生命,这是一种人间的大爱。她没有离开我们,只是换了种方式活着。

 

  器官捐献,是指自然人生前自愿表示在死亡后,由其执行人将遗体的全部或者部分器官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以及生前未表示有捐献意愿的自然人死亡后,由其直系亲属将遗体的全部或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截止目前为止,我国已登记器官捐献志愿者26886人,实现器官捐献2129例,已救治器官衰竭患者5851人。贵州省器官捐献工作于2013年6月正式启动以来,有3家医院具备接受人体器官捐献资质。小桐桐是贵州省启动器官捐献工作以来的首例成功捐献者。(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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