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信息浏览
广西女孩何玥捐献器官
2012-11-28   浏览:2830次     上一条  下一条

13岁的广西女孩何,因患脑瘤不幸离世,何生前跟爸爸妈妈说自己想要捐献器官,孩子的遗愿使得三名患者重获新生。

  何的家位于广西阳朔,此时,父母依旧沉浸在几天前失去女儿的悲痛中。何的姑姑告诉我们,何父母常年在广东汕头打工,何七八岁时,就跟着父母在外地读书,这孩子打小就很懂事,家里的墙上贴满了读书得的奖状。去年,即将“小升初”的何回老家和奶奶一起生活,今年4月,何开始出现头晕、头痛等症状,到医院检查后,竟被确诊为高度恶性胶质瘤。

  第一次手术后,何身体状况逐步好转,可从9月份开始,病情突然恶化。就在第二次手术前,13岁的何突然说出的一句话,让所有人都惊呆了。

  由于肿瘤扩散,何的病情急剧加重,最终在1117号凌晨被医生确定为脑死亡,家人和她做了最后的告别,父亲还唱起了女儿平日最爱哼唱的歌。

  痛别爱女,何的父母开始认真考虑女儿最后的心愿。

  就在女儿去世的当天下午,何家人签署了《无偿自愿捐献器官申请书》。第二天何的两个肾脏以及肝脏经过中国器官分配与共享系统的分配,被分别移植到了两名尿毒症患者和一位肝病患者体内。

  在何器官的受捐者中,18岁的西藏青年索朗旺青是其中一位。虽然按照惯例,进行器官移植的受供双方家属是不相见的,但索朗旺青的家人还是想当面对何父母说声感谢。

  对何家人来讲,女儿的生命得以另一种方式获得延续。相隔几千里的两家人,因为有了这条爱心纽带,从此也有了割不断的亲情。

  当初为了治病,本就不富裕何一家医药费已花了10多万元,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对于器官捐献者,红十字会将给予治疗费和丧葬费的补偿,可这些都被何的家人拒绝了。

 

上一条  下一条

陕西省红十字会

                主办

陕西省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

地址:西安市未央路123号
邮编:710018 电话:(029)-86527782 传真:(029)-86515664
Copyright ? 2011-2012 陕西省人体器官捐献网 版权所有 陕ICP备110262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