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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器官捐献移植步入法治轨道
2015-4-27   浏览:8106次     上一条  下一条
 今年1月,年仅33岁的歌手姚贝娜因乳腺癌去世。她捐出的双眼眼角膜,让多名患者重获光明。她的善举,感动了无数网友。

  当一个人的生命衰竭时,将器官捐献给他人,就是让生命延续。这是人世间最高的善举,也是最后的“生命礼物”。

  据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统计,截至2015年3月31日,全国累计实现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3715例,捐献器官9912个。仅2014年,实现公民逝世后捐献1699例,捐献大器官4548个。我国每百万人口年捐献率由2010年的0.02上升至2014年的1.24,增长了60倍。

  世界卫生组织认为,中国政府和医疗专家在器官移植领域共同做出的努力,是争取实现世界卫生组织倡导的器官移植自给自足的很好例证,中国已成为亚洲器官移植的领头羊,为有相似文化背景的国家树立了榜样,肩负起改变亚洲器官捐献现状的重要使命。

  捐献体系阳光透明

  2月24日,浙江省首例跨国人体器官捐献在杭州完成。此前,22岁的法国留学生小奥在浙江发生意外,他的父母和哥哥从法国赶到杭州,表达了捐献亲人器官的意愿。小奥逝世后,家人替他捐出了一个肝、两个肾、一对肺,4名饱受病痛折磨的中国人获得新生。为此,中国器官捐献与移植委员会主任委员黄洁夫专门致信法国大使馆,对其高尚行为表示感谢。

  自今年1月1日起,我国全面停止使用死囚器官,公民自愿捐献成为器官移植供体的唯一来源。这是我国器官捐献移植事业的重大里程碑,标志着我国器官捐献移植步入法治轨道,赢得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赞誉。今年以来,我国公民逝世后捐献器官每月超过200例,比去年同期增长50%。

  黄洁夫认为,小奥家人捐献器官,是对中国的器官捐献体系的高度肯定。这说明,中国的器官捐献体系是阳光、透明、可溯源的。

  中国器官移植发展基金会副秘书长庄一强指出,解决器官供体短缺问题,只有通过光明的途径才能真正实现。如果把公民自愿捐献的器官与死囚器官混在一起,公民自愿捐献的积极性就会受到影响。停止使用死囚器官,可以让更多人打消顾虑,义无反顾地加入自愿捐献者行列。

  近日,湖南省长沙县79岁的普通农民吴奶奶决定死后要捐献自己的器官。在她的动员下,儿子、儿媳和孙子都成为器官捐献志愿者。如今,越来越多的中国公民正在加入器官捐献志愿者的行列,把最后的“生命礼物”留给世界。

  器官面前人人平等

  2013年8月23日,上海市首例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者的遗体告别仪式在崇明殡仪馆举行。上海崇明人黄先生因病去世后,捐献出两个肾脏、一个肝脏,挽救了等待器官移植的3名病人。这3名病人是“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计算机系统”自动分配的结果。

  碰巧的是,黄先生的儿子是一名中末期肾病患者,因长期透析经济困难。黄先生逝世前,提出把一个器官捐给他的儿子。但是,根据国家规定,所有自愿捐献的器官必须进入计算机系统。经过向国际组织咨询,亲人之间指定捐献器官,符合世界卫生组织的原则,在国际上也有先例。因此,中国器官捐献与移植委员会同意一个肾脏给儿子,其他器官进入系统。遗憾的是,父子的血型不匹配,但家人还是决定继续捐献器官。根据规定,计算机系统可以给捐献者直系亲属加分,因此这个孩子排到了第一名。一个月后,上海市第二例捐献者的器官与其配型成功。

  2013年9月1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制订的《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规定(试行)》正式实施。根据规定,捐献器官必须通过“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计算机系统”进行分配。分配结果完全取决于患者的病情、等待时间等,以最大限度排除器官分配中的人为因素。专家指出,计算机系统器官分配遵从三大原则:病情原则、就近原则、年龄原则。每一次分配都将被永久地保留在数据库中,有迹可查。无论贫富贵贱,器官面前人人平等。一旦发现作假行为,相关医院将被取消器官共享权和器官移植资质,相关医务人员将被吊销医师执照,并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器官供需比例失衡

  截至目前,在“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计算机系统”中,排队等待器官移植的终末期器官衰竭患者约有2.2万人。据估算,我国每年因器官衰竭需要移植的患者约有30万人,而每年器官移植手术约1万例,供需比约为1∶30,而美国等发达国家约为1∶3,差距极为悬殊。

2010年3月,国家卫生计生委与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共同启动了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试点工作,并于2013年2月在全国范围推开。2013年12月,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鼓励党员、干部去世后捐献器官或遗体,陈竺、华建敏、李金华等国家领导人带头签署了器官捐献志愿书。

  2012年7月,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由国家批准成立。该机构负责全国人体器官捐献的宣传动员、报名登记、捐献见证等工作。同时,负责建立人体器官捐献工作队伍并开发和维护国家人体器官捐献者登记管理系统。自2013年起,我国正式开展“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资格认证。截至目前,全国共有1151名协调员,覆盖28个省、市、自治区。每一例器官捐献,都有协调员参与见证。

      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高新谱指出,我国人体器官捐献依然面临着很多困难和挑战。2007年颁布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已不适应新形势的要求,需要尽快启动修订工作,以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职责,规范人体器官的捐献与移植。同时,政府部门之间需要打通政策“梗阻”,积极协调配合,推动器官捐献和移植事业的发展。例如,对于无偿捐献器官的志愿者,民政部门应减免丧葬费,以更好体现国家关怀;对于家庭困难的捐献者,各级财政尤其是彩票公益金应给予更多的救助,实行减免医疗费等政策;对于交通事故死亡者,公安部门应和医院密切配合,争取更多的器官捐献机会;对于捐献器官的跨地域运输,航空、铁路等交通部门应开辟“绿色通道”,为器官移植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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